繁體中文   

该工作了,在不好好工作真的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啦,加油!加油!

施主 欢迎您来到佛学净地!已经拥有用户名?[请登录],新用户?[请注册]

该话题被推荐到主页  该话题被管理员置顶  该话题被管理员设置为精华  社区讨论规则
2009-11-02 12:49 (2年前发表) 所属话题:讨论区

为了祥和、理性的讨论风气,避免产生其他困恼与纷争,不得已制定以下规范,望共同遵守!

1.请以佛法为主来作讨论。

2.请勿谈论、批评佛门人事是非。

3.留言名称如不用本名,请取适当名称。

4.请保持良好风度,勿搞蛋、谩骂及作人身攻击。

5.所有留言文责请自负,请勿涉及犯法言论。

6.附佛外道者,曲解佛教法义、混淆佛学名词,请勿在此留言。

7.未证言证,犯大妄语,佛门所不许;自言是阿罗汉、菩萨、佛或祖师者,留言删除。

8.违犯规则,警告不听者禁止留言;炸版、贴色情图文者,列入黑名单。

9.以上垦请大家支持,凡违越者,留言将删除。请尊重管理员裁量权。


详细说明
1. 请以佛法为主来作讨论。

   此处乃「佛教社区」,请以「佛法」为主来作讨论。不论原始、小乘、大乘、显密,都欢迎在此讨论,大家在「法」上切磋。外教徒请在「宗教区」讨论。

2. 请勿谈论、批评佛门人事是非。
   谈论佛门人事是非,容易引发纷争,甚至由网路引申至现实上。相信谁都不愿受此困恼。在家居士,批评出家僧团,有违佛教伦常;批评不当,更为自己造下恶业而不知。若有心护教,见及佛门之非时,应循正当管道去反应、劝导。如该寺院建有网站、有留言版,可将谏言,贴于该网站留言版中;不然,亦可透过E-Mail反应,听取对方的解释。世事常是错综复杂,很多事情并非像表面所见那样。若未深入了解,就加以批评,常会评错了人、错估了事。如此,不但不是护教,反成害教、造恶业。试问,岂非有违初心?

3. 留言名称如不用本名,请取适当名称。
   尊重各教教主、及历代各祖师大德名讳,勿冠于其名,亦勿取不雅名称。名称代表个人身分,取不雅名称,岂非表示其心态亦不雅?

4. 请保持良好风度,勿搞蛋(如重复贴文)、谩骂及作人身攻击。 
   如觉对方有错,请就道理上反驳、在「法」上辩论,勿辱骂及人身,如此方是君子之争。

5. 所有留言文责请自负,请勿涉及犯法言论。
   网络虽有充分的言论自由,但并无言论免责权。留于网络上的文字,都受到法律所管辖;若有犯法,受到追究时,将难免犯法之苦。

6. 附佛外道者,曲解佛教法义、混淆佛学名词,请勿在此留言。
   讨论室成立以来,经过几年的观察,我们发现了一些附佛外道者。其文如上所说,对佛教会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。但为存厚道,这里不列出他们的名讳,只保存于版主群中。这些附佛外道的文章都将删除,唯除讨论他们的相关留言,若有助于去邪反正的,将让它们存在。

7. 未证言证,犯大妄语,佛门所不许;自言是阿罗汉、菩萨、佛或祖师者,留言删除。 
   犯大妄语,死堕地狱,不可不慎;阿罗汉、菩萨、佛或祖师不会怕人不识,如此自我宣传推销。故如此自我宣称是阿罗汉、菩萨、佛或祖师者,皆是别有居心或知见有问题、心态有问题者,留言都将删除。

8. 违犯规则,警告不听者禁止留言;炸版、贴色情图文者,列入黑名单。 
   会员违犯讨论规则,版主会先加以警告,警告仍不听者,禁止留言;故意重复贴文炸版,以及贴色情图文者,属于犯法行为,将列入黑名单,永远禁止留言,恶性重大者,并报警处理。

9. 以上恳请大家支持,凡违越者,留言将删除。请尊重管理员裁量权。 
   版主扮演的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,犹如司法、警察,善良者受到保障、犯法者受到制裁。由此,社会秩序乃得以维持,网络讨论室乃得以保持一定的品质、水准,使更多人在此受益。万非得已,请大家谅解。

 
回帖
欢迎您,施主   

匿名佛友说道:

2010-02-25 17:21:53

支持微笑 (*^__^*) 嘻嘻……

回复

匿名佛友说道:

2009-11-03 15:53:01

支持鼓掌

回复

最近阅读佛友:

章素玲

133天前

龙振祥

139天前

孙思郎

164天前

道才

238天前

陈晓敏

300天前

无静悟...

354天前

张林

1年前

gu8811...

1年前

mengxu...

1年前